这个案子是这样的,天是一个大四的学生,云是他的同学,也是他的女朋友。莫也是他的同学,是个音乐的男生。冷是他的死党,也是同校的校友,喜欢运动。海是他的亲兄弟,但两人不在同一所学校。
七月十三日,学校通知了这样一个事情,有一个报送国外知名大学的机会。但是名额就只有一个,天他们都很优秀,于是乎,这个名额就是在他们之中选择。
当天夜晚,天主动联系了朋友和同学们出去玩儿,一共有十来人。顺便带上了他那个喜欢热闹的弟弟海,几人在郊区的一栋废楼里面聚餐玩闹,天的主要意思就是不论这个名额最后是谁的,大家都不能怨恨彼此,是谁都高兴。
然后在嗨皮的时候,表面上,没有人计较,但实际上大家都想得到这样一个名额。包括天的女朋友云在内,聚会结束之后,已经是深夜二十三点二十分了,大家都喝得醉醺醺的。陆陆续续地散了,最后留下来的就只有天,云,海和莫,还有冷。
天有骑摩托车的习惯,自诩为骑士。自告奋勇地送大家回去,于是先载了海回去他的学校。回来的时候,云因为太困,不想等,先坐出租车回去了。就只剩下了莫和冷,可是回到学校的云怎么都等不到天回来。
直到凌晨零点二十分左右,一辆摩托车撞开了学校的大门,冲进去,摔在学校的中央大道上。听到响声出来的保安,发现天已经没有了脑袋,伤口在往外流血。他吓得赶紧报警,警方来检查问话之后,抓走了冷,认定冷是凶手。冷和莫自己交代到达学校的时间分别是凌晨零点整和凌晨零点十分。
保安表示没有看到他俩回来的监控,两人说是喝多了,一前一后打车回来的,在回来前就跟天约好的,不走正门,怀念一下翻墙进学校的青春。所以,都是翻墙进去的,并且没有被监控拍到。两人也没有回到寝室,自己交代说觉得太困,在学校的草坪上睡着了。而且离得不远,相互可以看得到。
而云和海都有监控和室友可以证明他俩分别回到学校后,就在寝室睡了,没有别的行为。
然后就是这道题下面给出了一些证据,尸体上有香奈儿香水的味道,还很浓烈。并且天的衣领上发现女性的头发,经过检测,是云的。脖子上的切口很整齐,并且发现了少量的金属碎屑,校门口五百米外,在地上发现了一根生锈的钢琴的琴弦,上面有血迹,血是天的。但脖子上的金属碎屑不是琴弦上的。目前没找到来源。
然后在路边的一从草里面找到了天的脑袋,除此之外,尸体上只有两处伤痕,一处是屁股上,显然是因为跌撞导致的,另外一处在左侧小腹上,有淤青,像是打的。路面上有少量石块,不知道来源,他们玩的废弃大楼里面除了吃喝留下的垃圾之外,还有一只鞋子,左脚的鞋子,正是天的。
最后两个证据,一是在摩托车上,车子上人坐的位置有血迹,二是天的右手食指和中指间有香烟的味道,是金色猴,这种香烟只有海会抽。
看了这些证据,我思索了一会儿,才说道:“的确有些棘手,单从目前的证据来看,这几个人都有嫌疑,包括他的弟弟海。但又给出了结果,凶手是冷。”
“就是啊。”沈浩一脸的无奈,“我推理了半天,最多就是排除了有人证的云和海,但是冷和莫,我怎么也想不明白,为什么是冷。他回去的时间是凌晨零点整,比莫还要早,要说安排好一切的话,莫更加有可能吧。”
其实这种题目的推理过程并不是唯一的,因为有很多东西没有办法全部说出来,一旦全部展示出来,凶手是谁就显而易见了。
“耗子,你怎么推理的,说给我听听。”我问道。
沈浩起身倒了两杯水过来,才跟我说:“我是这样想的,陈哥,你看啊,首先是参加聚会的十几个人,这些人没有被明确提示说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,那应该就是打酱油的。然后就是最后留下来的五个人。”
“云是先坐车回去的,也就是说其实云她也有一定的嫌疑,因为死者天是骑摩托车被钢琴的琴弦勒断了脖子。那么那根琴弦要被布置好,就必须要先赶去现场,计算好高度和时间才行,虽然午夜过往的车辆稀少,但也不是没有,一不小心,死的人就不是天了。”
“有道理,继续。”我点了一下头。
“可有道理也没用啊,被否定了凶手是冷。”他无奈道,“冷是个运动狂,唯一符合一点的是死者身上的淤青像是被人打的。可我怎么算时间,也不能是冷吧?凌晨零点整到达学校,二十分钟后天就到了。就算他是装醉,那怎么逃过莫的眼睛去布置现场的呢?”
我笑道:“这个案子没说没有同党啊。”
沈浩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,拍了一下桌子,道:“那就对了,冷是凶手,他有自己的同党,在制造了自己不在场的证据之后,是他的同党去现场布置了钢琴弦,而这个人应该就是前面先走的人之一。”
同党应该是有的,否则的话,一个人很难完成这场凶杀。我再次看了看题目,略加思索之后,才告诉一直在等我回应的沈浩:“耗子,我想不是这样,如果这么简单,那DTI的C部也不可能才那么一点人了,况且,你的这个结论解释不了死者脖子上的金属碎屑。”
沈浩登时又陷入了纠结之中:“对哦,上面明确说了那不是生锈的琴弦留下的。那是为什么?”
“只有一个解释,其实死者在冲过琴弦之前,已经被人杀死,并且锯下了脑袋。”我告诉他。
“这……”沈浩难以置信地看着我,“这怎么可能?你从哪里推理出来的?”
“死者告诉我的,这具尸体其实已经开口了。”我告诉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