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4章 F(X)合约变更(1 / 1)

“Krystal的软封杀可以解开,甚至我打算把f(x)的组合合约和个人合约都给你,可是你需要用资源来换,怎么样?”

林悦听到这话蒙了,f(x)五人也懵了,连emo着的郑秀晶都睁大了带着泪花的眼睛看着李秀满和林悦。

函数五人看着林悦一脸懵逼的样子也清楚了,这事是李秀满一厢情愿的,人家根本没提过。

她们心想,其实吧,要是合约能转到林悦名下的话,简直不要太好,资源不资源的另说,她们出道这么多年了大小还是能接到一些的,但是自由啊。

就林悦那咸鱼性格,自己都懒散成那样,哪有心思管她们,再说人家也不会在乎她们能不能盈利,这些还是能在她发行专辑那些骚操作能看出来的,林悦就不是一个逐利的人。

宋茜还是比较理智的,她现在代言的那些顶奢品牌,足以代表着她的身价,如果林悦想拿下她们的合约代价会很大,但是她们对林悦来说并没有多大的价值,从某种角度说不止没价值可能还是累赘。

这些真不是宋茜自黑,她多少有些了解林悦的资产的,光国内现在曝光的GT集团和慈善,其中一个单拎出来甩S.M几十条街,以林悦谨慎的性格肯定还有更大的底牌隐藏着。

宋茜内心在想,难怪李秀满把她们都叫过来,他也没把握林悦会换,所以玩感情呢,呵呵!

到现在为止只有宋茜知道李秀满这招算是用对了,她是最了解林悦的。

剩下的几人倒是不觉得林悦会换,自家人知道自家事,人林悦的作风真要打造女团可以打造出比函数强百倍的,看现在的BLACKPINK就知道了。

但是出乎意料的是,林悦犹豫都不带犹豫的,直接问道

“说出你的条件吧!我换~”

李秀满猜想的是,林悦会和他磨一下然后再慢慢谈,可是没想到这么干脆。

林悦则是对f(x)有深深的遗憾的,她们都很强论实力甚至还比自家四个欧尼强,朴善怜Luna获得过蒙面歌王的冠军比朴彩英厉害这是事实。

现在是你李秀满提出来的,以后后悔怨不得我,嘿嘿!虽然歌曲很好但是用在这里她是觉得非常值的。

李秀满也不墨迹,“欧美金曲价值的歌曲五首,另外你还需要帮我们公司培养出一个能闯美的女团,就这么简单!”

这下不止宋茜气得肝疼,连郑秀晶和崔雪莉她们都觉得自家社长太过分了,一首欧美金曲加上林悦的人气和各种爆火后的代言大概能创收3000万美金左右,还需要人家亲自下场打造一个能够闯美的女团,她们都不知道她们那么值钱呢!

这些对林悦来说都是小事,但她可不是冤大头啊!

“你知道你这个条件不可能的,我们现实点!”

李秀满当然知道不可能,我开价你还价这才是生意嘛!

“那你打算开多大的价码来换呢?”

“我能直接用钱买吗?说实话你这两个条件我都不是太能接受,你知道的我身后还有四个人需要资源,我会尽可能的为她们留着!”

“那可不行,比起短期的一次性交易我更看重的是你的实力还有你的资源,或者我们换个条件,你来我们公司我把f(x)和少女时代交给你,你看~”

“那更不现实,我这个人很懒的,我说我的价码吧!五首金曲和打造一个女团只能选一个,这是我的底线。”

其实李秀满最想要的就是让林悦帮她打造一个类似BLACKPINK的女团,欧美金曲交到他手上捧红的只能是不好掌控的solo艺人,他不喜欢这种把握不住的感觉,可是女团就容易把握的住多了。

“我选择女团,但是得有时间限制,你得给我一个准确的时间?然后这个女团的歌曲你需要自行负责,前五首版权得归我们公司!”

李秀满知道想打造出类似BLACKPINK的女团,最重要的就是开头那几首歌曲了,版权肯定得拿到手。

“我可以给red velvet写三首歌曲,aespa的版权得归我,我从来没有把我写的歌曲版权给人的做法!”

李秀满有些好奇这个aespa是什么,“这个aespa是?”

“三年后我打造的组合名字就叫aespa,另外这个女团的运营权归我S.M不得指手画脚,收益都归S.M。”

林悦想到了在这练习的宁艺卓,既然机会来了就送她出道,正好一举两得。

李秀满当然不能同意了,运营权怎么能给人呢,这不是他想要的。

“red velvet的三首歌我同意,aespa的版权问题我也同意,但是aespa运营权得归我们公司,我只能做到尽最大可能的参考你的意见。”

“那我们各退一步,我需要经营权是怕我亲手打造出来的女团会辱华,只要你能做到尊重我们国家的文化,我可以不要经营权!”

“我可以做到,中输也是我们考虑的一大因素,我并没那么傻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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